近日,贵州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从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等七个方面提出25条具体措施。实施意见如何为科研人员“解绑”,让他们更加专注科研?动静记者采访了相关厅局和科研人员。
《意见》明确,要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下放预算调剂权,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无需提供明细。
省科技厅科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王衡
“这几年来改革力度最大的一份文件。针对我们科研经费管理,特别是近年来遇到的一些痛点、堵点、难点,每一条都是干货。举一个例子,以前把科研项目当成工程类的项目来管理,工程类项目的话,比如说我要修一条高速公路,它的相关的一些开支都是可预期的,但是科研项目的话,它是未知的领域,如果在编制(经费)的过程当中,事先我都能够很明确地知道的话,很明显的它就是不符合科学规律的。(文件)赋予了预算的调剂权,可以进行自主的调剂,更好地集中精力来专注于科研。”省科技厅科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王衡告诉记者。
此外,文件还明确,要加快经费拨付进度。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可在部门预算批复前预拨科研经费。省科技厅在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要将经费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对持有的科技成果,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转化的收益,可按照《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规定,在充分听取本单位科研人员意见基础上约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具体分配方式和比例。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简化单位内部科研仪器设备报备报批流程。
贵州大学农学院副院长 张万萍
针对这些举措,贵州大学农学院副院长张万萍也从自身的科研经历谈道,“有些大型仪器由于招投标的过程太繁琐,而科研项目时间又有限,所以会放弃购买,那以后有了简化科研仪器设备的报备报批的流程,对急需的设备和耗材,可以采用特事特办、随叫随到的采购机制规定,我们就没有后顾之忧。确保每个项目都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的助理,这可是解决了我们的大问题,因为科研人员在财务方面是不专业的,这样就可以让科研人员更加专注地搞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