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分局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实行常态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突出对午后、夜间等时段的管控力度,严格落实依法治理措施,实现“全覆盖、严执法”,确保酒驾醉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今年以来,近日,七星关公安分局发布一组名单,曝光今年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七星关公安分局还发布了三个酒驾醉驾案例:
案例一
2020年3月21日22时许,七星关区某局职工吴某胜醉酒驾车在七星关区桂花路行驶时被七星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144.09mg/100ml,吴某胜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并吊销驾驶证。最终,吴某胜被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案例二
2020年7月15日晚,七星关区居民陈某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七星关区翰林路行驶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查,陈某勇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50.93mg/100ml,且系二次酒驾。最终,陈某勇被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三
2020年8月6日,七星关区居民侯某云饮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从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新桥办事处往天河路方向行驶,23时13分许在七星关区天河路六洞桥附近被民警拦截检查,侯某云血液酒精含量为165mg/100ml。侯某云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并吊销驾驶证。后侯某云被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截至10月31日,七星关分局交警部门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319958起,查处酒驾775余起,醉驾62起;行政拘留 130 人,刑事拘留55人,其中,涉及公职人员或党员 26人,行政处罚22人,刑事拘留4人。被查处既有普通群众,也有村“两委”干部,还有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但无论是谁,触碰党纪国法,必会受到严惩。
民警提醒
酒后驾车,挑战法律底线,必将害人害己。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时刻紧绷纪律和法律之弦,带头遵纪守法,引领社会风尚。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