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了解到,为了方便消费者查找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市场监管总局鼓励特殊食品企业优化标签标识,进一步清晰标注。
特殊食品主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是预包装食品的重点品类。
在标注位置方面,鼓励特殊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在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显著标注;最小销售包装有多层的,在其最外层包装上标注;采用“见包装物某位置”的形式标注的,其位置应当清晰明显、描述准确、易于查找。同一预包装内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的,在外包装上以最早到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日,或在外包装上分别标注每个单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到期日。同一预包装内有多个单件保健食品生产日期的具体标注,结合《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要求进行标注。
在字体方面,鼓励使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数字、符号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鼓励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明确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年代号应当使用4位数字标注,月、日应当分别使用2位数字标注。保健食品保质期的标注使用“保质期至XXXX年XX月XX日”的方式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