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高院微信公众号
3月25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雷山县人民法院、剑河县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贵州剑河古生物化石暨“金钉子”司法保护令》,并在剑河县屯州村揭牌成立贵州剑河古生物化石暨“金钉子”司法保护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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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剑河古生物化石是保存于5亿多年前地层中的生物遗体和活动遗迹。作为地球历史的见证者,剑河古生物化石为人类探寻5亿多年前的海洋生态面貌和寒武纪生命大爆发的信息库提供了重要依据,是寒武纪第3世初地球早期海洋生物多样化的见证窗口。2018年6月21日,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正式批准在乌溜-曾家崖地层剖面中确立了中国第11颗、贵州省第1颗“金钉子”。
此次,贵州省、州、县三级人民法院共同设立古生物化石司法保护基地,并发出古生物化石暨“金钉子”司法保护令,旨在进一步强化司法能动性,创新探索古生物化石司法保护路径,确保古生物化石和“金钉子”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古生物化石、“金钉子”遭受破坏,依法保护古生物化石分布区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