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共产党贵州历史》)
在人民解放军进军贵州的过程中,贵州地区的国民党部队在人民解放军的强大攻势和中国共产党政策影响下,纷纷起义投诚,弃暗投明,加速了贵州全省的解放。
1949年11月15日贵州省会贵阳市解放。国民党贵州省军政要员仓皇逃窜,11月18日国民党内部发生内讧,谷正伦在晴隆枪杀了刘伯龙。26日,谷正伦西逃昆明。30日,韩文焕也从盘县逃到昆明。何绍周从毕节经四川古蔺转赴重庆。
随着人民解放军的胜利进军,在强大的军事压力下,紧缩在黔西南和黔西北地区的国民党部队都面临“今后怎么办”的问题。将领们忧心忡忡,何去何从,迫使他们作出选择。此时,摆在他们面前的实际上只有两条出路:一条是以逃跑或抵抗的方式继续与人民为敌,顽抗到底;另一条是弃暗投明,归向人民。由于国民党许多人不了解共产党“既往不咎”的政策,担心起义后自己历史上的罪恶得不到人民的宽恕,因此,他们在这两条道路的抉择上徘徊犹豫,矛盾重重。
为了配合人民解放军的胜利进军,中共贵州地下组织和滇桂黔边区罗盘地委通过各种渠道,对国民党部队广泛开展了争取工作;贵州的一些知名爱国人士也利用自己的影响劝说国民党部队将领,弃暗投明,归向人民;贵阳解放后,二野司令员刘伯承、政治委员邓小平于11月21日向川、康、云、贵四省的国民党军政人员发出四项忠告:
(一)国民党军队应立即停止抵抗,停止破坏,听候改编。凡停止抵抗、听候改编者,无论其属于中央系或地方系,均一视同仁,指定驻地,暂维原状,尔后即依照人民解放军的方式实行改编,所有官兵按级录用。凡愿意放下武器者,本自愿原则,或分别录用,或资遣回籍。凡迅速脱离反革命阵营并协同人民解放军作战者,当论功行赏。
(二)国民党政府机关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工作等人员,应即保护原有机关学校财产、用具、档案,听候接收,无论其属高级、中级或下级职员,均本宽大政策,分别录用或适当安置。其在接收中有功者,并给予适当奖励,破坏者受罚。
(三)国民党特务人员,应即痛改前非,停止作恶。凡愿改过自新,不再作恶者,均可既往不咎,从宽处理。
(四)乡保人员,应即在解放军指示下,维持地方秩序,为人民解放军办差事。有功者奖,有罪者罚。
四项忠告发布之后,对争取国民党部队起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经过各方面的争取,终于促成了紧缩在贵州西部地区的国民党部队的全部起义。在进行争取工作中,国民党部队最早作出起义抉择的有第二七五师师长陈德明、兴仁专员兼保安司令谭本良、第八十九军军长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