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潘攀辞去铜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请求的决定
(2024年4月29日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潘攀辞去铜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杨秀明辞去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4月29日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杨秀明辞去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报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张琴辞去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4月29日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琴辞去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4年4月29日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杨强的铜仁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兴才的铜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宋喜成的铜仁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张成勇的铜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田江的铜仁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田江为铜仁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罗秀红为铜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肖南为铜仁市商务局局长;
王宇为铜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4年4月29日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倪庆飚为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4年4月29日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 去:
冉强的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 命:
田会为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徐瑶英为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彭宇为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批准任免职名单
(2024年4月29日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批准免去:
邱桢的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
冉强为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