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城乡居民患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人员门诊检查、检验项目也可以报销,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药品和检查,报销比例在原来基础上提高了20个百分点。
高血压每年可报销800元,糖尿病可报销1200元,如果又有高血压、又有糖尿病可报销2000元。另外,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每年医保报销的500元额度不受影响,平时伤风感冒等常见病可以正常使用。
需要提醒大家,未发生靶器官损害(并发症)的高血压、糖尿病,属于轻症,只要进行了两病待遇标识,就可纳入“两病”的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如已发生靶器官损害,则属于重症,只要进行了备案登记,就可适用医保慢特病门诊待遇进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