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着力完善家庭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夯实家庭教育责任,强化家庭教育支持,为促进家庭教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家庭教育法(草案)》包括总则、家庭教育实施、家庭教育促进、家庭教育干预、法律责任等共六章52条。在第二章“家庭教育实施”中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此外,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来源:中国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