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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二级警务专员 武荣:

谢谢记者朋友关心和支持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工作。

按照公安部部署,今年我省公安机关继续围绕“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为主题,聚焦非法集资、传销、洗钱、银行卡诈骗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将组织一系列线上与线下宣传活动,致力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具体有五个方面:一是以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为主线,组织全省经侦部门创作相关的宣传作品,开展关于条例解读的集中宣传活动。二是采取“经侦流动微课堂”形式,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防范经济犯罪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五进活动。三是配合公安部“5.15”主场活动。联合多家单位精心录制快闪视频“经侦卫士永远跟党走”,参与天津主会场活动,并借此视频向建党100周年献礼,届时还请在座媒体朋友帮助推广宣传。四是开展“经侦管辖罪名”解析活动。组织全省经侦部门围绕非法集资、传销等重点多发经济犯罪案件,制作宣传海报、手册、视频等作品,通过各网点、公益频道进行线上推广。五是“三微”视频展播。近年来,全国、全省经侦部门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创作了一大批优秀的经侦原创的微视频、微动漫、微电影,今年我们通过向公安部经侦局汇报,汇总收集部分在全国、全省评比中获奖的优秀作品,将通过全省公安新媒体矩阵进行集中展播。

谢谢。

贵阳日报记者:

近年来,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防范经济犯罪的宣传力度,今年5月15日是第十二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请问我们贵州公安机关今年将举行哪些宣传活动呢?

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承红:

具体来讲,2021年我省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完善制度架构。抢抓《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施行的机遇,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执法管理规定,进一步理顺处非工作机制。加快《贵州省非法集资案件办理指导意见》编制工作,力争2021年内出台实施,提高全省非法集资案件办理效果。

二是优化监测防线。进一步优化黔盾监测预警平台评分体系,出台使用规范文件,努力提升监测使用效率。大力开展举报奖励线上线下推广,加大线下排查力度,力争实现打早打小、精准拆弹。

三是筑牢宣传战线。持续保持线下常态化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宣传的精准性和覆盖面。持续打造线上宣传品牌,通过融媒体宣传提升趣味性,增加吸引力,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理性投资和风险自担理念。

四是提升处置效果。推动司法机关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刑事打击力度。以“汇信行”“沐丞系”等案件为抓手,加大存量案件处置进度。协调地方政府与法院相互配合,加快资产变现进度,最大限度减少集资参与人损失。

谢谢大家!

多彩贵州网记者:

受到宏观经济下行、新冠疫情冲击等不利影响,非法集资形势仍然严峻。请问贵州下步怎么做?

贵州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二级警务专员 武荣:

感谢这位新闻界的朋友提出的这个问题,首先,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是一个行政法规,其对非法集资的定义为:“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从这一定义明确了非法集资的三个特征: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其次,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意义上的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明确成立非法集资犯罪需同时具备4个特征: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即非法性。二是通过媒介、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即公开性;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即利诱性;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待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第三,从以上两个关于非法集资定义可以看出,《条例》中所规范的行为更为广泛,《条例》增加了“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如银保监会、证监会的规范性文件也可作为确认违法的依据,但在认定犯罪时只能作为参考。同时,基于非法集资的行政认定和处置要坚持“防范为主、打小打早、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条例》未将“公开性”作为认定要件,其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在非法集资行为扩散前,尽早发现、认定和处置。

谢谢。

新华社记者:

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能否从定义上介绍一下行政违法层面的非法集资和刑事违法层面的非法集资的区别?

贵州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二级警务专员 武荣:

谢谢记者朋友的关心和支持!

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的坚实基础,“十四五”规划专门明确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关于“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维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等内容与经侦工作密切相关,防范打击经济犯罪、确保国家经济安全是公安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

一是加强经侦队伍建设。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提升经侦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坚持“干什么、练什么”,分层次、分领域开展阶梯化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培育实战尖兵。

二是着力防范化解风险。深入总结固化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提升侦查破案水平。坚守经侦部门主责主业,创新完善打击经济犯罪机制,有效遏制突出经济犯罪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追赃挽损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不断提升资金查控、防控追逃工作水平。

四是提升规范执法水平。加强全省经侦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全省经侦执法质量、执法效率和执法公信力,更好适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产权、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等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

请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界的朋友们相信,贵州公安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严厉打击、有力遏制经济犯罪,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履行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谢谢大家!

贵州广播电视台记者:

从公安厅同志刚才发布的情况来看,公安机关在打防经济犯罪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请问今后又将采取哪些措施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承红:

可以说,非法集资的危害是一项长期存在的问题。根据统计,2020年,全省非法集资新发案件90件,涉案金额约25亿元。经过分析,存在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非法集资案发区域较为集中。2020年全省非法集资新发案件中,贵阳市占42%,遵义市占29%,两地新发案件占全省71%,案件的区域集中度高。

二是新领域风险值得关注。近年来,私募基金、财富管理、房地产、区块链、虚拟货币、解债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非法集资较为频发。其中,解债公司以化债名义,采取借新还旧手段吸收资金成为非法集资新领域;以私募基金销售为名公开集资的现象不断出现;借养老产业非法集资仍不断出现,希望大家高度警惕,注意防范。

三是处置难度较大。已判决非法集资案件中涉案人数多,涉案资产存在负债多、经营差、回款难等情况,给涉案资产追缴返还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这里,我要强调的是,政府和司法部门一直都保持着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态度,绝不姑息。同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树立“参与非法金融活动风险自担”的理念,理性合法投资。

央广网记者: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数居高不下,给经济社会带来了较大危害,也给群众带来了损失。对于全省非法集资形势,请问可以给我们介绍下吗?

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承红:

《条例》的实施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制度保证,进一步完善了顶层设计,明确了处置依据,授予了行政执法权,提高了违法成本,有利于实现打早打小。其中还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省处非办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制定《关于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确保《条例》在我省落实落地。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完善《条例》配套制度。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条例》地方实施细则和执法管理规定,在压实责任、配套措施、行刑结合、规范执法程序等方面下功夫,理顺横向配合机制和纵向执法体制,确保《条例》在我省顺利实施。

二是开展《条例》培训教育。组织专题培训班,加大对市州、县区政府和处非干部贯彻执行《条例》和行政法规知识的培训力度,确保执法者懂法、用法、守法,为《条例》的有力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加大《条例》宣传推广。协调各级各部门面向社会开展《条例》普及推广工作,通过多层次媒介解读《条例》相关内容,让群众了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形成对非法集资“不相信、不参与、敢揭发”,明白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的法律意识。

四是做好《条例》实施衔接。开展2021“黔盾”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整合相关部门力量,重点打好规范宣传、集中整治、案件处置三大行动,确保《条例》实施不留真空期。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请问贵州如何抓好落实?

贵州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对外宣传处一级调研员 刘敏:

谢谢武总队长的详细介绍。2020年,全省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破获了一批侵犯国家事权和公民个人利益、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经济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我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下面进入答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就关心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贵州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二级警务专员 武荣:

五、大力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统筹线上和线下两个宣传阵地,推动传统与网络两个宣传渠道共同发声,通过以案释法、电视电台、“三微一端”“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五进活动等多渠道多形式,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在“贵州经侦”微信公众号持续推出《进击的老头》《身份证可以换钱?》《1499》《警惕保健品非法集资》《让我成为你的可能》《同心守护》等多部经侦题材原创作品,致力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各位记者朋友,打击防范经济犯罪,事关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事关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新闻界的朋友充分发挥各自媒体优势,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你们卓有成效的宣传,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支持、参与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浓厚氛围,为我省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工作加油鼓劲,共同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服务好“六稳”“六保”和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谢谢大家!

贵州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二级警务专员 武荣:

三、为民服务,切实维护经济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三年攻坚战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通过强化要案攻坚、阳光办案、综合治理、宣传防范等措施手段,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全省共破获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40余起,有力守护老百姓“钱袋子”,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大局稳定。联合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极力促建“共建共享共治”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格局。认真学习研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切实提升民警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四、规范执法,坚决纠正执法偏差
坚持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实现公正、执法目的同执法形式相统一,扎实开展执法质量监督考评工作,实行全省上下联动,分阶段组织实施,全面梳理排查、整改突出执法问题,重点就超期审查、有案不立、越权管辖等重点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做到应立尽立、应撤尽撤,真抓真改,有效摒除受立案痼疾。健全完善经侦执法制度,出台《常见经济犯罪案件初查工作指引》。不断提升全省经侦执法规范化水平。制发有关工作方案,提出21条惠企利企工作措施,切实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全力支持和保障民营企业更好改革发展。

贵州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二级警务专员 武荣:

一、服务大局,坚决整治涉疫犯罪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利用大数据、大情报等信息化手段,强化与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形成打击整治合力。保持对涉疫情突出经济犯罪活动的严打态势,组织全省经侦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查处涉疫情经济违规违法案件89起,涉案金额2300余万元,收缴涉案口罩8.3万余个。成功侦破“1.30”特大非法经营口罩等涉疫情防护物资违法犯罪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收缴涉案口罩83000余个,涉案金额2300余万元。

二、重拳出击,依法严打经济犯罪
2020年,全省公安机关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全力以赴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全省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满意度分别达99.41%、97.87%,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依托"云端"主战模式,专项进攻与常态打击相结合,部署开展反假币“风云2020”、知识产权领域“茅台”专项整治等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假币、洗钱、金融、财税、涉众、商贸、资本市场、知识产权等各领域经济犯罪活动。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0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06名,涉案金额101.9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6.5亿余元,发起跨区域集群战役266起,成功侦破贵阳“4.10”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特大洗钱案、六盘水“6.18”骗取出口退税案、遵义“4.10”特大制售假茅台酒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安顺冯某某等人融资类系列合同诈骗案和反洗钱专项工作获公安部通令嘉奖。克服全球疫情困难,持续开展“猎狐”行动,成功从帕劳、香港等地劝返或抓获境外经济犯罪案件逃犯13名。

贵州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二级警务专员 武荣:

2020年,全省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全力以赴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破获了一批侵犯国家事权和公民个人利益、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经济犯罪案件,涌现了一批能够分析应用多维度数据、具备较强经侦核心战斗力的情报导侦优秀集体和个人,纠正了一批办理不规范、程序不适当的执法偏差案件,提炼了一批夯实理论基础、拓展宣传阵地的经侦优秀文化作品,有力维护了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以及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服务了“六稳”“六保”、决胜脱贫攻坚任务。

贵州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二级警务专员 武荣:

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好!今天,我们召开2021年贵州省防范非法集资打击经济犯罪新闻发布会。在此,受副省长、公安厅长郭瑞民的委托,我代表贵州省公安厅向长期以来对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关心支持的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新闻媒体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按照会议议程,我就全省公安机关2020年以来在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作简要汇报:

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对外宣传处一级调研员 刘敏:

谢谢邓局长。刚刚邓局长详细介绍了2020年我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可以看出,2020年我省在机制建设、监测预警、宣传教育、案件处置、信访维稳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面请武总队长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承红:

2021年,全省处非系统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处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总要求,践行好全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一二三”总体布局,即贯彻好一部条例,注重防控增量风险和消化存量风险两项目标,做好风险防控、行政处置、刑事打击三项工作,齐抓共管,标本兼治,重拳打击各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为平安贵州建设保驾护航,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各位记者朋友,国务院公布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前我们在地方配套制度建设、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宣传教育等方面,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条例要求。衷心希望新闻界朋友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齐心协力构建群防群治的处非工作新格局。

谢谢大家!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承红:

一是强化机制建设。召开全省处非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处非办主任扩大会议,制定印发《2020年度贵州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明确全年重点任务,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制定《贵州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推动考核制度化规范化,通过考核推动各地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联合省级司法部门出台《贵州省防范和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机制》,修订《贵州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进一步夯实处非工作的制度基础。

二是强化预警排查。进一步发挥黔盾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作用,全年通过预警发现高风险企业28家,风险个体2人,下发风险提示函19份;组织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开展涉非涉稳风险线下排查,共排查企业(机构)3.7万家,行政处置或刑事打击149家,检查广告信息资讯1.8万条,清理违规信息1036条。加大举报奖励推广力度,降低举报奖励门槛,举报核实案件数9件,对10名群众兑付奖励资金3.1万元,初步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

三是强化案件处置。2020年是非法集资存案处置三年攻坚战的收官之年,省处非办强化督查调度,指导各地通过盘活资产、领导包保、司法协作等方式,推动存案结案率达到71%。协调司法部门力量,严厉查处"众禧贷"等重大案件。加大重点案件处置力度,成立"汇信行"案件处置工作专班,2020年追回资金4000万元,同比增长440%,指导毕节市出台"沐丞系"案件整体处置方案,实现一审开庭。指导铜仁市加强借鉴交流,推动"全鑫行"案件处置工作取得进展。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在强化疫情防控时进一步加大集中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宣传广告等集中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开展防非知识普及宣传1000余万人次。加大线上宣传推广力度,通过举办微视频展播,网络答题、宣传品评选、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活动,吸引100余万人次群众参加,有效提升防非知识普及趣味性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举办全省处非工作培训班,邀请法学专家、司法干警等专家授课,树牢侦、诉、判、退一体化办案思维,提升处非干部和司法干警办案素质。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承红:

下面我向大家通报2020年全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
2020年,全省处非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的指示精神,聚焦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的各项任务,在机制建设、监测预警、宣传教育、案件处置、信访维稳等方面加大力度,取得了非法集资新发案件数下降,存量案件结案率达到71%的良好效果,全力维护全省经济和社会稳定。

在具体做法上,可以用四个强化来概括: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承红: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好!

首先,欢迎大家来参加2021年贵州省防范非法集资打击经济犯罪新闻发布会。在此,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省处非办主任麻绍敏同志委托,我代表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战斗在全省处非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慰问,向关心、支持处非工作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对外宣传处一级调研员 刘敏: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打击防范经济犯罪,事关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事关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第十二个宣传日。为进一步加强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展示我省打击经济犯罪的坚定决心。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承红同志,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二级警务专员武荣同志向大家介绍我省防范非法集资打击经济犯罪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先请邓局长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动静:

省政府新闻办5月13日(周四)上午10:00在贵州饭店国际会议中心负一楼第三会议室举行"2021年贵州省防范非法集资打击经济犯罪新闻发布会"。届时,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相关负责同志将出席作发布。动静APP全程直播,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