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将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严禁运营机构未经授权超范围使用数据。
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意见》明确,运营机构要切实履行数据安全的主体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特别是对于其中涉及个人信息的公共数据,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脱敏和匿名化处理,避免侵犯个人的信息权益。鼓励开发数据模型、数据核验、评价指数等形式的数据产品,实现“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
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司司长 张望:我们将支持数据加密、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技术创新和应用,更好地解决数据利用中的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