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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静快评丨法规面前,不容有“法不责众”的暴走特权

动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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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辆被迫退至路边的救护车,像一记耳光打在规则的脸上。

今天,顶端新闻的一篇评论《法律不能为任性的“暴走团”开绿灯》,再次把我们的视野推向辽宁朝阳暴走团逼停消防车与救护车事件。

暴走团和消防车、救护车两分钟的僵持,不仅阻塞了道路,更碾碎了公共秩序最基本的敬畏。当“保持队形”的口号压过鸣笛警示,所谓健康运动的外壳下,暴露出的是对生命优先权的公然践踏。

暴走团的“霸道”,早已刻下血泪教训。2023年3月,辽宁一暴走团将探病男子拦在半路,竟然宣称 “让病人先等着 ”;2017 年,山东临沂暴走团强行占用机动车道,最终酿成1死2伤的悲剧。当健身权膨胀为路权霸权,公共安全便成了最脆弱的牺牲品。

“法不责众”的执法疲软,实为纵容之刃。尽管《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阻碍应急车辆可处警告至拘留,当地警方却将此次事件轻描淡写为“素养问题”,仅承诺“批评教育”。这种妥协恰是暴走团日益“霸道”的根源,组织者甚至以“车辆仅备勤非紧急”为借口,将百人安全置于公共责任之上。若违法成本始终低于叫嚣底气,当真正危急时刻来临,谁又能为生命按下暂停键?

破解这一困局,需从执法铁腕与公共关怀双重破题。短期来看,需执法铁腕破解“众怒难犯”的执念,对组织者追责、对参与者罚款,让罚单取代空谈;长期来看,则需填补公共资源缺口,开放非高峰道路、增建健身空间,让老年群体不必与机动车争道。更关键的是重塑规则共识:健康之路,不应以霸道铺就。当每个脚步懂得为生命鸣笛驻足,“暴走”才能真正走出文明的分寸。

生命权与健身权本不该是对立的命题,但当集体踏步声压过救护车鸣笛,我们输掉的远不止两分钟,而是对底线价值的失守。

记者

颜烨

编辑

王珺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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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

编审

李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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