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源不均衡,城镇学校“大班额”一直是家长们头疼的问题,也是教育主管部门一直在着力解决的问题。今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将基本消除“大班额”列入民生目标。什么样的情况被界定为“大班额”?怎么消除?
贵州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阳光946党风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中,贵州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黄燕作出回应:
阳光946党风政风行风热线
00:00 / -首先给大家解释“大班额”和“超大班额”的概念,一个班级56人以上的班额称为“大班额”,66人以上的班额称为“超大班额”。
在消除大班额方面,教育厅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从2016年启动了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计划,主要采取了以下三个措施:
一是制定专项规划。出台《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和《贵州省实施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全省各地以区县为单位,分城区、镇区、乡村不同区域,逐县逐校开展全面排查,分县(区)制订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帐,对大班额实行销号管理。
二是实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省级每年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坚持“储备充分、进度优先、注重效益”的原则,开展项目竞争性遴选,按新建学校每所1800万元、改扩建学校每所1000万元给予补助,引导各地有效缓解城镇义务教育资源短缺和城区学校“大班额”。
“十三五”以来已安排省级资金23.2亿元,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140所,全部建成后可增加25万余个学位。同时,省级财政竭力投入扩增资源,每年预算投入义务教育学校项目资金10亿元左右,支持各地实施全面改薄、薄改与能力提升等项目规划,持续扩大城乡义务教育资源,持续扩充义务教育特别是城镇义务教育学位资源。
三是坚持抓源头控制班额。近年来,我厅每年印发的中小学招生入学文件中,对秋季入学的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班额要求不得超过56人(含56人),鼓励一年级不超过45人,七年级不超过50人,确保在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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