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现将一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22年9月11日,在观山湖区太平哨疫情防控卡点,驾驶人张某(男,29岁,现住南明区后巢乡)驾驶贵A·21V**号小型普通客车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实施强行冲卡的严重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之规定,依法对张某给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疫情防控中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