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驾驶摩托车飙车炸街
自以为炫酷拉风帅气
而这大声刺耳的噪音
让大众深恶痛疾
难以忍受
这种行为同时
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警察蜀黍对这种行为
坚持零容忍、严查处
绝不容忍!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8月21日下午,遵义市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城区有摩托车“炸街”扰民,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严重影响周边人群的正常休息,希望警方处理。
交警大队指挥中心通过群众举报信息,立即调取了路段监控视频后发现,一男子驾驶二轮摩托车从红旗西路雅泉公园路段向龙泉一号方向行驶,随后掉头行驶,且搭乘该车后座的男子未佩戴安全头盔。
正当民警核查车辆信息时,有人在自媒体平台发布了视频,其车与群众举报竟是同一辆车。警察蜀黍立刻联系二人,请他们来“喝茶”。
民警询问驾驶员得知,这辆摩托车排气管进行了改装,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会发出刺耳的轰鸣声。
民警告知两位少年“炸街”行为的错误以及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同时对驾驶员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结构依法处以罚款500元,对搭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处以罚款20元。
贵州交警全力以赴进行
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车辆违法犯罪行为严查到底
为大家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
道路交通环境
为守护宁静夜晚,贵阳市云岩交警采取了设卡查缉、源头排查和摸排布控等多种手段,在道路管理中严查“炸街”行为。
近日,通过市民反映,在贵阳市云岩区未来方舟区域存在摩托车炸街现象,已严重扰乱市民正常休息和生活。对此,云岩交警在未来方舟内设卡夜查,在凌晨2点左右查处一辆非法改装排气管的二轮摩托车,民警依法扣留了该车辆。
贵阳市云岩交警在中山南路设卡进行夜间查缉时,从花果园方向传来一阵轰鸣声,民警果断拦停摩托车,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主动承认了车身排气管改装事实,民警依法扣留了该车辆。
贵州交警希望广大驾驶员守法遵规、切勿改装,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贵州交警提醒
非法改装车涉及电路改变,容易留下火灾隐患,造成车辆自燃;若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发生。
贵州交警
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行为
对非法改装车辆的依法惩治
同时
也呼吁驾驶人从自身做起
让我们共同创造安全文明的
道路交通行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