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
王博冰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遵府任〔2021〕41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王博冰同志正式任遵义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该同志任职时间自试任之日起算。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8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
王博冰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遵府任〔2021〕41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王博冰同志正式任遵义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该同志任职时间自试任之日起算。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