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原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原书记张文富(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文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毕节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文富利用担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处长及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