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起,《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采取阻碍列车车门关闭等方式影响列车运行等危害铁路安全行为的个人将被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条例》共七章六十四条,分为总则、建设安全、线路安全、运营安全、联合监管与区域协作、法律责任和附则。
《条例》提出一系列禁止危害铁路安全行为,例如:
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范围内,禁止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
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禁止升放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
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外的其他禁止、限制进入的区域;
攀爬或者翻越围墙、栅栏、站台、闸机等;
在铁路列车禁烟区域使用诱发列车烟雾报警的物品;
采取阻碍列车车门关闭等方式影响列车运行的行为也被禁止。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做好《条例》宣传,在江苏南京、徐州等地,利用站前广场、候车室、在建铁路项目等地集中开展宣贯活动。
《条例》起草小组成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栾爽表示:“此次我们在联合监管、协同立法方面也做了一些探索。比如说,协同立法机制、保护铁路沿线生态环境,铁路建设规划一体化等,都考虑到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发展。”
正在南京南站候车的旅客杨女士表示:“出台《条例》有助于广大旅客更加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
该《条例》的施行,不仅填补了江苏省铁路立法空白,而且也加强了与《铁路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衔接,明确了铁路安全管理职责,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据悉,目前江苏、湖南、四川、重庆、新疆、西藏等多个省区市均已出台铁路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
让知法守法、文明乘车
在旅途中、列车上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