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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江水系河长说│全国优秀案例——黔南州河湖长制工作“派工单”制度

动静原创综合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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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位于贵州中南部,全州河流水系以苗岭为分水岭,岭北属长江流域乌江水系和沅江水系,岭南属珠江流域红水河水系和柳江水系。黔南州的生态环境质量,直接影响长江、珠江中下游中国经济最发达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贵州综合广播与贵州省河长办联合推出的《乌江水系河长说》系列访谈第四期节目带您走进黔南。

黔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副总河长  杨再军(中)

瓮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总河长  肖福勇(右一)

瓮安县银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瓮安河乡级河长李生杰(左一)

黔南推动河湖长举措

黔南推动河湖长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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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境内河流众多、水系发达,全州共有大小河流496条(段),共设立省州县乡村五级河长2157名。

黔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副总河长  杨再军告诉主持人,目前,黔南州纳入省“水十条”考核的2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较2017年提升14个百分点;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河湖长制工作“派工单”制度编入2020年度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优秀案例。全州河长制工作有效推进,水环境持续向好。

自2017年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黔南州坚持制度与规划并举,保护与治理结合,执法与立法同步,多措并举推动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推动工作落实。黔南州始终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将其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总河长会议、部门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修订完善《黔南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将州级总河长会议由每年1次加密到每年2次,县级总河长会议由每年2次加密到每年4次,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建章立制,创新工作方法。出台“6+2”制度,在制定河长会议制度、督查督办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通报制度、验收办法、考核问责办法等6项通用制度的基础上,创新出台2项黔南特色制度。创新出台《黔南州河长制工作派工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问题收集、问题派工、问题督办、整改销号的闭环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河湖管护重点难点问题;创新出台《黔南州加强农村河湖村民自治管理的指导意见》,有效弥补了部分农村河流、山塘、湖泊管护“缺位”的问题。

三是立法保障,提升管护水平。充分发挥自治州人大自主立法优势,先后颁布了剑江、樟江、涟江流域保护条例,围绕重要流域生态保护与发展、河道保护与治理、水污染防治等内容,明确管理保护目标任务和执法依据,通过人大监督及执法检查,倒逼河长、责任单位、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有力地推动了重点流域河流保护工作。

四是广泛发动,汇聚社会力量制定《黔南州河湖保护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固定每月5日集中开展河湖保护志愿行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沿河植绿护绿,清理河道垃圾、漂浮物等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营造社会各界共管共治的良好氛围。2020年以来,全州共开展以“爱家有方、护园有法”为主题的清岸清水活动1100余场(次),清理河流496条2300余公里,清理垃圾500余吨,有效维护了河湖健康生命。

瓮安河河长如何开展工作

瓮安河河长如何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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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河是乌江的一级支流,流域面积776平方公里,河长70千米,共设立河长24名,其中省级河长1名、州级河长1名、县级河长2名、乡级河长6名、村级河长14名。

黔南州副总河长杨再军从五个方面为大家介绍了瓮安河河长们如何开展好工作。

一是聚焦责任落实,着力压实河长责任。瓮安河各级河长严格按照《贵州省河长巡河制度》要求频次开展巡河,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化、清单化管理,督促巡河发现问题整改销号。连续4年在贵州生态日期间组织开展瓮安河“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活动,按年度细化分解瓮安河“一河一策”目标任务,及时更新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和措施清单,确保“一河一策”方案落地实施。

二是聚焦污染治理,着力遏制污染源。针对瓮安河总磷污染问题,瓮安县通过采用新技术和工程设施,先后投入20余亿元生态环保资金,加大对磷煤矿山开采区生态恢复治理、河道生态治理,建成县城和各乡镇污水处理厂。经过治理,瓮安河出境断面水质月均值连续达标,水体总磷含量平均为0.13mg/L,水质从原来劣V类提升到现在的III类。

三是聚焦问题整改,着力抓整改见成效。瓮安县于2017年启动乌江流域网箱拆除工作,全县共拆除网箱面积718.23亩,补偿资金2214.94万元,转产转业14人,乌江干流瓮安水域水质得到有效治理。常态化开展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四乱”突出问题整治,坚决遏制增量清存量,实现动态清零。

四是聚焦岸线保护,着力推进管理范围划界。严格按照《贵州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程》《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规程规范要求,累计投入110余万元,于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瓮安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及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工作,累计划定管理范围线长度155.25km,制作安装界桩(牌)296个,设立公告牌4块。

五是聚焦宣传引导,着力营造爱河护河氛围。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生开展以“爱家有方、护园有法”为主题的清岸清水活动,2020年以来,瓮安县累计开展包括瓮安河在内的清水清岸活动39次,清理河道70余公里垃圾10余吨,及时清理打捞河面垃圾、漂浮物,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

黔南谋划生态文明出新绩

黔南谋划生态文明出新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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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副总河长杨再军表示,今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贵州时实地察看了乌江干流六冲河段,对贵州省提出了“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要求,为黔南州推进河长制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黔南州将结合实际,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来推进河长制工作: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提升河长履职能力。深入贯彻落实河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田”的要求,督促各级河长按照《河长履职流程图》要求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协调、解决责任河流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按照《一河一策履职流程图》协助对应河长抓好河湖巡查、问题整改工作;督促职能部门按照职能职责抓好河流管护工作。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水污染防治。持续推进重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形成职能部门污染整治合力,加大工矿企业、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巩固全州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成果。同时,以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力度,提升城乡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继续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三是坚持部门联动,加强联合执法监管。由各职能部门联合组建专业监管督查队伍,依托重要河流联合执法“风暴行动” “四乱”问题整治、网箱清理整治、绿盾行动、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等专项行动,全方位摸排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打击河湖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是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域岸线管护。继续开展流域面积50至1000平方公里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为河湖管理保护及涉河项目审批提供指导依据。继续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夯实河湖空间管控基础。按照《贵州省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规划》,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违法行为。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水资源保护。围绕“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系统治水”的工作目标,创新出台《黔南州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加强对监管部门依法履行水量分配、河湖生态流量管控、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水资源管理职责监督。同时,建立相应问题认定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水资源监管。

六是坚持多措并举,加强水生态修复。统筹推进生态建设项目,持续开展石漠化治理和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持续推进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不断修复区域受损河道及河道水体,改善水生态环境;督促电站业主按照核定的生态流量下放水,修复减脱水河段生态;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要求,持续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维护水生物多样性。

瓮安县对工业污染治理动真格

瓮安县对工业污染治理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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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贵州反馈督查情况时指出,一些突出环境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其中包括瓮安河支流白水河部分河段总磷浓度超标问题。

在本次《乌江水系河长说》节目中,瓮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副总河长肖福勇告诉大家,针对瓮安河上游磷矿开采区总磷不溶于水的特性,瓮安县实施了矿山总磷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一是矿山控源截污。对瓮安河流域内9家磷矿、6家煤矿开采洗选企业制定“一矿一污水处理站(点)”方案,全部建设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自动监测,对矿井水及厂区淋溶水集中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回用。对原料堆场进行硬化防渗,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和搭棚喷淋防扬散等设施,最大限度防治污染。

二是强化道路防控。修建矿山重载公路29公里、37个沉砂池,加强磷矿石运输车辆管控,解决磷矿石抛洒污染问题。建成1.5公里淋溶水收集沟渠、20个生态收集池,以脱贫攻坚为契机,增设公益性岗位,定期对淋溶水收集池进行清理,防治矿山堆场含磷水外流。

三是总磷物理沉降。瓮安县党政主要领导现场调研提出物理沉降方式进行治理,经专家论证,修建18道生态沉降坝,种植苦草、艾力花、芦苇等水生植物,对河流总磷进行沉降和吸附分解,减少河水含磷量。

针对瓮安河下游重点化工企业污染问题,也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生产废水不外排。根据化工企业总磷污染溶于水的特性,制定并实施“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对21家化工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排查,制定方案逐一整改治理,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实现化工企业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二是高效处理工业污水。从集中节约原则出发,安排工业园区管委会投入3000余万元建成瓮安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采取“莱茵河”污染治理模式,对工业废水进行深度处理,通过第三方专业人士运营,按计量方式收取企业排污处理费用,倒逼企业加强污水处理循环利用和环保管理。

三是保障清净下水安全。完善厂内厂外雨污分流系统,建设调节池和应急池,对初期雨水集中收集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强化厂区渗漏预防和排查整治,加强清净下水定期监测巡查,及时整治存在的问题,查处违规超标排放行为,确保清净下水安全

2018年6月以来,瓮安河天文断面总磷含量持续保持在0.2毫克/升以下,空气优良率持续保持在99.8%以上。

记者

赵朝亮

编辑

李珮成 赵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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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莹

编审

黄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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