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生态环境部的关心指导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双十工程"治理为重点,实行"挂牌督战、挂图作战、挂账销号"三挂打法,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效。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绿水青山已成为贵州的靓丽名片
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各项约束性指标圆满完成。
一是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9.3%(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主要湖(库)监测垂线中92.0%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15个出境断面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
二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为"优"。9个中心城市2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74个县城13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三是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9个中心城市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9.2%,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AQI同比优良天数比例最高为六盘水市和兴义市(均为100%);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88个县(市、区)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9.4%,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88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
四是全省9个中心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全省9个中心城市昼间区域平均等效声级为53.7dB(A);9个中心城市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2dB(A);9个中心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平均为97.3%,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平均为90.7%。
五是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
六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制定"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配合国家做好碳市场建设,完成重点企业年度碳核查。大力推进低碳示范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单株碳汇助农增收项目。
七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应用,深入实施《全省重大项目环评"放管服"工作指导意见》,助推重大项目依法合规建设落地,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
八是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加快推进贵州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编制《贵州省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建立完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工作机制;推进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赤水河等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
九是系统谋划"十四五"工作。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的思路,科学制定"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完成《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十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坚持"学"字当先,"实"字为要,"干"字当头,深入一线查民情访民意,开展从严排查专项行动,全力推进办实事解难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队伍。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更加坚定信心、昂扬向上、埋头苦干、奋勇前行,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通报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