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按照《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具体要求——
5月11日,贵阳交管局张斌局长组织各业务处室、高速支队负责人召开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工作专题会。5月12日,交管局吴海副局长主持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进行具体工作部署。
工作部署紧密围绕“人、车、路、企、政”五个方面,坚决压实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实现 “四个下降、一个坚决遏制”的目标: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
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
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
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为确保整体工作推进有序,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贵阳交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主要任务包括:(一)从严整治道路运输安全风险;(二)从严整治风险路段;(三)从严整治交通违法;(四)从严整治非法营运;(五)从严整治“三车”安全隐患;(六)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七)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一)从严整治道路运输安全风险
01
严格运输企业监管:
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货运源头企业进行“精准画像”,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专项督促工作,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车辆的日常监督和违法处罚,及时清除隐患。
02
严格货运安全监管:
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对“百吨王”货车违法上路的,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03
严格低速货车安全监管:
根据工作安排主动对接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04
严格检验机构监管:
监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徇私舞弊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协同市场监管等检验机构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二)从严整治风险路段
01
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
积极会同市交委、市应急局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实施挂牌督办,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02
严格整改事故易发路段:
对事故易发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存在翻坠事故风险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的路段,按照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的工作要求,实施安装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对易发生正面相撞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平交路口、高速公路长下坡路段,报请属地党委政府、道路业主方,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整改。
03
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防措施:
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重点针对农村公路危桥、村道开展隐患治理。
04
严格落实高速公路技防措施:
对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型桥梁、团雾路段、易凝冻等隐患路段(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将排查情况及时通报所涉高速公路业主方,督促业主方通过增设 LED 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提升对过往车辆的警示、提醒作用;探索新建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逐步健全完善 LED 显示屏对超速、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
05
严格标志标线设置规范:
对全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限速标志、交通标线开展集中大排查;及时完成对高速公路“断崖式”限速、指路标志不清等问题的排查整治;及时完成对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及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排查整治。
(三)从严整治交通违法
01
严格全程执法监管:
全面提升公安交警执法管理上路率、管事率,在事故多发路段常态化见警车、见警灯。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大力推行精准化管控,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严肃整治高速公路通行秩序,规范货车右行管控措施,治理货车长时间占用高速公路快车道行驶现象,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与道路运输部门、高速公路业主方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的核查过滤,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推动与交通运输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
02
严格落实行刑衔接:
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加强与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委等职能部门的横向对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震慑力度,实现“打击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
(四)从严整治非法营运
01
严格摸排查处:
主动联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配合运管部门,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开展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依法从严处理,发现“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五)从严整治“三车”安全隐患
01
严防“三车”交通事故:
开展“三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实现摩托车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事故。联合教育部门,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共享电动车),建立与教育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
(六)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01
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
加强与气象、城市管理、住建等职能部门的信息互通,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将团雾、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信息通过导航终端实时发布预警提示,引导导航用户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提醒驾驶人安全谨慎驾驶,防范化解驾驶人不熟悉山区道路、雨雾凝冻等恶劣气候带来的行车安全风险。对因恶劣气候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
02
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救治效率:
联合医疗卫生部门,建立完善警医联合接警、同步出警的医疗应急救援机制、危重伤员转院救治机制,健全交通事故伤员入院急救“绿色通道”,全面提高伤者救治成功率、降低交通事故致死率。
03
提升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联合“一路多方”建立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引入直升机快速救援,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知识教育,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七)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01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新兴业态职业驾驶人安全告诫全覆盖,以企业为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逐一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实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知危险、会避险”,“远离违法、珍爱生命”交通安全承诺签名全覆盖。
02
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警示提示:
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定期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及事故多发路段,推送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风险警示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