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美食和美景相伴,旅途和人生都难称完满,有机会的话,最好不要错过。在“逛吃贵州”的青绿山水、寻常巷陌,有一个看得见、遇得到、闻得着、吃得上的贵州等你来。
看到眼馋处,便是出发时。
冬天好像是个特别适合吃肉的季节,原因很简单,要有效御寒的话,除了保暖,也需要消耗更多的热量。
我不知道对于别人来说,怎么样的吃肉算得上痛快,反正我最抵抗不了的,就是一碗浓油赤酱的红烧肉,而且还得稍微肥一点才香。最近读到朱赢椿所编的一本《肥肉》,书里收入了好几十篇不同作者所写的有关肉的文章,写得来脂肪颤动,肉香四溢。
而且,编者还是个很牛的艺术家和书籍设计师。朱赢椿在编后记里写到,长达五年的策划约稿,对这本书的感情不言而喻,设计上自然也下了番工夫。光是封面,就几易其稿,最终决定,采用对折的方式,白底上放一块红烧肉,打开来封面封底乃至书脊又是一块“一级带皮三层五花肉”的样子。
朱赢椿还说,自己在网上看到很多网友晒出的照片,他们把这本书放在锅里、砧板上、秤上等等。印象最深的是这样一张照片:这本书被朋友家的宠物啃坏了一角,让人哭笑不得。
《肥肉》一书里,出演过《武林外传》里吕秀才一角的演员喻恩泰,也有一篇文章讲到红烧肉。喻恩泰写到,自己8岁那年,跟父母去邻居家做客。吃饭时,一碗东坡肉云蒸雾绕地出来了,其肥肉多汁,呈水晶状。挑出一块,没上糖色,也没加酱油,看上去白彻彻、软绵绵的,冰糖蒸化了,裹在肉上,几筷子下去,甜如蜜。旁边的女孩儿笑眯眯地望着我,我不知觉又夹了几块,可能几秒钟过去,我突然恍惚欲坠。后来知道这个感觉叫醉。
喻恩泰是江西人,在他记忆里,隆冬时节,晚饭时会端上一碗热腾腾的米粉蒸肉,也常做另一道菜,梅干菜扣肉。这两个菜的诀窍不在于肉有多瘦,恰恰在于肥肉的火候。大冷天,吃起来得趁热,这时候喝酒,比的是速度,几轮下来,再接着划拳行酒令。江西的习惯爱劝酒,男人们端杯,眼神诚恳,于是常醉。
他写到,后来我很喜欢四个字:酒肉朋友。说出它,我的心里温暖,这里面的肉,我认为是肥肉。
我还挺认可喻恩泰的看法,“七零后”生长在计划经济晚期,我们小时候,敞开肚皮吃肉,一年里也没有几次。对于油脂香气的美好渴望,从小就种在了肠胃的深处,到现在也还有残余。
我弄红烧肉,在朋友中也颇有名声。与贵阳本地的烧法不同,不用五香八角之类的大料,只加一块拍开的生姜,分层清晰的带皮五花肉洗净切大块,入水烧开,去除血沫。炒糖上色后放入锅中,加酱油、黄酒、老抽和适量清水,烧开改文火,至少慢慢地煨上三个小时,味道不可能不好。至于添头,冬春用新鲜笋子,其他季节换成干笋子,在我看来是最理想的搭配。
这时候,不管是下热腾腾的白米饭还是大白馒头,那种碳水加油脂的满足,都无与伦比。
波兰学者玛尔塔·萨拉斯卡有一本书叫做《食肉简史》,里面就讲到,人类是杂食动物,而肉是一种富含氨基酸的食物,它能满足我们对蛋白质的需求,而脂肪则为我们提供能量。几千年来,肉类让我们果腹,帮助我们长出了聪明的大脑,走出了非洲。在某种程度上,食肉使我们成为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