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22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委原副书记、县长陈前平(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前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陈前平(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陈前平出生于1982年12月,籍贯四川广安,200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
2007年从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毕业后,陈前平进入清华大学物理系物理学专业学习,2012年毕业后在广西来宾市工信委工作了近4年,2015年任来宾市工信委党组成员、总工程师。2016年任象州县副县长,次年转任广西来宾三江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任广西来宾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9年起任广西来宾中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2021年转任武宣县委副书记、县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2024年4月29日通报,来宾市武宣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前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4年6月,陈前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陈前平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毫无纪法意识,毫无敬畏之心,前脚刚踏上仕途,后脚就步入歧途,政商关系“亲清”不分,甘于被不法商人围猎,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肆干预插手工程项目,肆无忌惮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前平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前平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