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与社会稳定发展密不可分,更与人民的安全感、幸福感息息相关。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复工复产关键时期,抓好安全生产意识和工作至关重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号角”,已在贵州吹响。
今年4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5月6号,我省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相关实施计划作说明,吹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号角”。
省应急管理厅等各有关部门切实担责,成立工作专班,严格部署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14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形成“1+2+14”模式。
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方面,各级应急管理、工信、交通等有关部门与企业加强联动,开展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天然气泄漏等应急救援安全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应急机制。
针对企业消防安全整治,8月5号,省应急厅联合消防救援部门深入开阳、福泉等地的危化企业,检查消防设施、人员配备等消防力量建设情况,推动地方和企业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严管严控隐患点,防范安全风险。通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推进各类安全隐患排查。
安全生产工作要长治久安,企业自主履行主体责任更是关键一环。作为高危行业领域之一,进一步加快煤矿企业智能化、机械化建设,有助于产能提升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此外,各地还将大数据、5G等技术融入煤矿行业生产管理各个环节,通过智能化建设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目前,全省已有206处煤矿实现采煤机械化,按产能计算,采煤机械化率达到87.93%;194处煤矿已实现辅助生产系统智能化;累计减少井下岗位人员4500人。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智能化建设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本质水平达到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系数的目的。
“生命重于泰山”,安全生产这根弦必须时刻绷紧。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从根本上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号角”已然吹响,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地各部门持续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以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的态势,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