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奥迪小满广告被指抄袭
5月22日,#奥迪小满广告被指抄袭#,登上微博热搜榜首。起因是,5月21日晚,拥有300多万粉丝的抖音博主北大满哥发视频称:奥迪当日发布的一条广告,涉嫌抄袭他去年的一条视频的文案。目前,奥迪方面已经作出公开回应,向刘德华、北大满哥致歉,并全面下架相关广告视频。
随着时代的发展,出现了以往所没有的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告行业也遍布我们生活中的每个角落。随之而来的一系列侵权问题也日趋增多,其中,短视频侵权尤为严重。为适应新时代侵权责任法的新特点,民法典在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经过编纂,完善了我国侵权责任法,并将其系统性地整理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使我国侵权责任规定更加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并且回应了时代进步给侵权法提出的要求。
哪些行为属于侵权?
侵权行为的种类主要有:
1、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典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2、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特殊侵权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帮工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建筑物等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如遇广告侵权行为,广告代言人需要担责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 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案例中刘德华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可以从两方面来看。就广告代言人的身份来说,广告代言人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都有明确规定,而针对刘德华代言的广告此次“抄袭”情形,有关广告虽然可能涉及制作人员的剽窃行为,但并不属于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广告,因此不属于广告代言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从这一点上讲,刘德华无需承担代言人相关的法律责任。
但从著作权的角度来看,刘德华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曾经转发过该视频,其作为该视听作品的表演者以及传播者,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侵权与奥迪方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遇上侵权怎样维护自身权益?侵权行为可能会带来哪些法律后果?
生活中,难免遇到侵权事项,当我们遇上侵权行为时,一定要冷静自持按照法律规定从以下几点出发维护自身权益:
1、要注意留存证据即相关证据的保有;
2、与侵权人协商解决问题;
3、对于恶意侵权者,如果是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或者向相关的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4、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对于侵权行为发生损害自身权益后可以找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5、申请仲裁,如果是权益受到侵害,也可以通过仲裁解决问题;
6、提起诉讼,如果恶意侵权者不愿承担其责任,那么,我们也只能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
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过错行为,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这种法律后果就是侵害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保护版权、保护原创!在批评抄袭行为的同时,怎样做到避免抄袭,这才是我们需要反思的。“拿来主义”不可取,尤其是在网络信息时代,短视频云集,怎样才能保护好那些质量过硬的互联网原创内容和原创作者,在创意的同时诚意也不能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