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关于坚决落实“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细化实化工程建设疫情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临近中、高风险区的施工驻地、场地等原则上采取全封闭管理,工地人员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进新员工,确需出入的人员要落实“点对点”运输要求;施工船舶原则上不得在中、高风险区上下人;施工原材料运输、后勤保障等相关车辆应即卸(装)即走,驾驶人员尽量不下车,需要下车的应限定活动范围,并对场所做好经常性消杀,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
建设单位要督促参建单位明确疫情防控责任区域、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用工实名登记及进出工地(上下船)登记制度,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严格佩戴口罩并开展体温检测,对来自中、高风险所在地区的人员应严格落实属地防控要求。
通知要求,工地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做好日常环境消杀,保持食堂、宿舍、会议室等场所和施工场地清洁卫生,人员较多的工地尽量实行错峰分散就餐。要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会议室、宿舍、船舱等应做好自然通风,使用空调的要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
要对照属地防控要求和工地应急预案,配足防疫用品,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要加大疫苗接种力度,建立疫苗接种档案,有效提升参建人员接种比例。要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方式,鼓励采取网络办公、在线协商、视频监控等方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通知还提出,受疫情影响,当前部分地区农民工返岗就业难度加大。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项目特点,优先吸纳脱贫地区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促进劳动力就业、增收。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建设资金拨付,避免因资金不到位导致的农民工工资、工程款拖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