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何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鑫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私欲贪欲膨胀,与不法私营企业主大搞权钱交易,在承揽工程项目、加快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何鑫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何鑫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湛江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何鑫简历
何鑫,男,汉族,1961年7月出生,广东茂名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9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1年11月任湛江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2002年7月任湛江廉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6年8月任湛江廉江市委副书记
2007年1月任湛江廉江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7年3月任湛江廉江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年12月任湛江廉江市委书记、市长
2012年3月任湛江廉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4年9月任湛江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7年1月任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20年8月辞去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