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张祖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晴府任〔2024〕16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张祖飞同志任晴隆县教育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召松同志任晴隆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晴隆县三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曾洪梅同志任晴隆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马红锋同志任晴隆县花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院长(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舒军同志晴隆县花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院长(站长)职务;
免去田荣泉同志晴隆县鸡场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院长(站长)职务;
薛家华同志任晴隆县三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许清燕、张恩铜同志晴隆县东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晴隆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来源:晴隆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王明娅
责编:王 军
编审:张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