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海湖分局组织对辖区内经营的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12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6批次不合格,具体通告内容如下: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海湖新区分局
关于发布2021年第1期
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
近期,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海湖新区分局组织对我区辖区内的食品配送企业、学校、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的食品抽检监测12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6批次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海湖新区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食品加工经营单位采取停止生产经营、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对相关食品经营单位立案查处,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案件处置情况将依法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州致远后勤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青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G2食堂购进的猪肉,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三、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G2食堂购进的小米辣,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四、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G2食堂购进的西芹,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五、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第五食堂煎炸过程用油,酸价(KOH)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六、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第五食堂购进的老陈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发现附件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2021年8月30日
附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