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2023年第二批燃气用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共抽查检验315家生产单位、251家销售单位的349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62批次,其中家用燃气灶46批次、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2批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10批次、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4批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9家,其中有2家生产单位产品仍不合格。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抽查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以及产品未标注厂名厂址信息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单位,要开展约谈并依法从严处理。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