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共享电动车摇摇晃晃地穿行在车流中,驾驶员竟然是小学生。8月9日16时许,在黄河路与清水江路口,一辆共享电动车从小河转盘方向驶来,车上坐着3个小孩子。
“这辆车摇摇晃晃地开,三个娃娃还一路嬉戏打闹。为了不吓到他们,等到红绿灯路口停稳后,我们把他们拦了下来。”贵阳市交管局经开区分局一中队中队长陈义怀说。
据了解,车上3个孩子都是13岁,刚小学毕业。当天,他们准备前往清水江路,看到路边的共享电动车后,一名孩子用手机扫码租了车,验证时他输入的是母亲的身份证号码。
“我们通知了三个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及其监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另外,我们让三个孩子当场写下保证书,保证不会再犯。孩子的监护人也表示今后会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杜绝类似事情发生。”陈义怀说。
据介绍,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以上,且无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驾驶人需年满18周岁,并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