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9日,遵义市汇川区彭某与重庆市九龙坡区确诊病例有过时空伴随,经汇川区疾控中心流调后判定为重点人员,需严格落实居家监测“五天三检”。期间,该人员违反规定私自外出,给全区疫情防控造成重大风险隐患。
2022年5月9日,遵义市汇川区左某因在省外期间与四川一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而落实“14+14+12”管控。左某返乡前未主动向所属社区报备,返乡后在未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出入多个场所,给全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负面影响和重大风险隐患。
目前,彭某因违反贵州省疫情防控重点人员管理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汇川公安分局于2022年5月15日对其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决定。鉴于左某仍在集中隔离管控阶段,按照“先防疫后处置”原则,公安机关已介入并对其立案调查,待防疫措施解除和调查结束后,拟对其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