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这回事,强扭的瓜不甜,分分合合应泰然处之,在贵州桐梓县一案件中,22岁的小伙却未能摆正心态,在和前女友提分手又求复合被拒后,持水果刀伤人,最终,伤害了前女友身心,累及了他人,也把自己送进了牢狱……
被告人李某(男)与被害人张某(女)原系恋人关系,2019年8月,李某向张某提出分手。2019年9月13日凌晨,李某在桐梓县粮贸大厦楼下等待张某欲商谈复合,但遭到张某拒绝,李某遂从驾驶的电瓶车上取出一把水果刀放到裤兜内,骑电瓶车跟随张某来到桐梓县夜郎街。当张某一行人来到夜郎街中段进入原中医院路口处时,李某二次下跪求张某复合,但遭到张某再次拒绝,李某遂掏出藏于裤兜中的水果刀朝张某身上乱刺,同行的张某某、刘某某上前阻止过程中,张某某被李某刺伤。
后经桐梓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张某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20年9月底,桐梓县人民法院综合本案犯罪事实和情节,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某,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损失12656.7元。日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记者: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