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副厅长韩晓峰2月4日介绍,2020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8541人,提起公诉15052人,不起诉827人。从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情况来看,贪污罪、贿赂罪仍然是职务犯罪主要的犯罪类型,占比超过80%;基层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占绝大多数,乡科级以下公职人员占比超过80%。
韩晓峰表示,为了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检察机关严惩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建立赃款赃物依法快速返还机制。据初步统计,2020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及扶贫财物返还刑事案件共追缴并返还涉案财物5298万元,惠及贫困群众11094人。
据韩晓峰介绍,在办理涉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依法审慎办理,坚持“少捕”“慎诉”“慎押”,通过执法办案努力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大“打伞破网”力度,起诉了一批“保护伞”案件。
全国检察机关还积极参加各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2020年1月至11月,共受理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案件15件15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6件6人,法院一审裁定没收违法所得2.9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