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的药品销售,药品质量都直接关系着群众健康,然而今年,贵阳市开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在监督走访中却发现,开阳一部分药店的执业药师存在“证在岗,人不在岗”的情况,对药品销售相当不负责任。
检察院工作人员:医师呢?
药店店员:他今天不在。
检察院工作人员:药师去哪了?
药店店员:不知道,请假了。
检察院工作人员:你们药店的执业药师是谁?
药店店员:我不太清楚,只见过几次。我上班的时候他经常已经下班了。
这样的对话,出现在开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去多家药店的监督走访中;经过调查,某药房所属的八家药品零售店,店里虽然都挂了执业药师资格证,但执业药师们却不知去向。
开阳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 姚尧:经过暗访,我们发现有的药店确实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的情况。
为什么要追问执业药师的在岗情况呢?根据我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执业药师在岗,药店才能销售处方药及甲类非处方药;同时,执业药师还可以给出建议,帮助病人合理用药,保证用药安全。 然而,在走访中,工作人员发现,虽然部分药店挂出了执业药师不在岗,暂不销售处方药的告示,但也有一些药店直接就由店员向顾客销售处方药。
检察院工作人员:药师不在吗?我买阿莫西林。
店员:可以的,你要哪一种?
开阳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 姚尧 :发现在执业药师不在岗的情况下,购买阿莫西林这类处方药,店员销售给了我们。
执业药师不在岗会带来什么问题呢?根据其他媒体报道,有市民就到药店给怀孕的妻子买药,由于药师不在,市民自己买药回家后,才发现该药品写有孕期妇女慎用的小字;鉴于这类问题可能会影响群众用药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开阳县检察院向本该履职监管这些问题的部门——开阳县市场监管局发出了检查建议。
开阳县人民检察院 第二监察部 负责人 刘勇:药品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我们对执业药师进行监督,对药店进行监督,就是要让老百姓放心吃药,吃上放心药。
开阳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 姚尧: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如果不履行,我们就按程序走行政公益诉讼。市场监管局在收到我们的检察建议后,对辖区内的所有药店进行了大排查,对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的情况,责令整改。
记者了解到,除了排查治理,市场监管部门还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约谈及宣传教育,签订药品经营承诺书153份,并要求各家药店开展自查;与此同时,主管部门推进“互联网审方”在开阳县药店的落实。经过一系列行动,监管部门依法履职,药店也进行了全面整改,药品经营管理秩序得到规范,社会公共利益也得到了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