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因辱骂法官,被普定县人民法院依法处以司法拘留。
当日,普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支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罚金一案,责令支某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缴纳罚金一万元。但被执行人支某均表示不予履行、且态度嚣张。
电话录音
普定县人民法院在依法采取相应查封、冻结等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支某心生不满,多次通过打电话的方式,用粗俗污秽的言语辱骂、诅咒、威胁承办法官。面对毫无悔改之意的支某,普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赶到被执行人支某住所地,在公安机关协助下,依法对其传唤。
普定县人民法院 法官 陈庆安:
在执行法官对他采取这个司法措施以后,心怀不满,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威胁、辱骂案件承办法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并且经法官说服教育后,仍然态度恶劣,既不理智也是一种公然蔑视和挑战司法权威和司法尊严的行为,普定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支某华作出司法拘留的处罚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普定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支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于日前,支某亲属已将罚金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