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7月21日雷山县第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范存会、王志容同志为雷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
任命:
杨万银同志为雷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志祥同志为雷山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
王 钦同志为雷山县人大常委会龙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曹定举同志雷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再能同志雷山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卢 辉同志雷山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刘 柳同志雷山县人大常委会龙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
决定任命:
王先贵同志为雷山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文永清同志为雷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王玫玫同志为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永专同志为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福恩同志为雷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入圣同志为雷山县水务局局长;
杨正伟同志为雷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再能同志为雷山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建明同志为雷山县林业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箭标同志雷山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职务;
刘瑶瑶同志雷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张 鹏同志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李恒林同志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李 军同志雷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成奎同志雷山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杨天伟同志雷山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四)
免去石小妹同志雷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雷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曹定举等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1年7月21日雷山县第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曹定举、杨再能、卢辉、刘柳同志提出辞去雷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雷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曹定举、杨再能、卢辉、刘柳同志辞去雷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雷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