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勿酒驾!请勿酒驾!
然而,部分司机任性、侥幸
逃避检查的办法不断翻新
甚至还有一些传言在网上盛传
“女司机不查、出租车不查、教练车不查……”
那么,这些传言到底管不管用?
交警只能微微一笑告诉你
“请不要生活在段子里”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7月5日凌晨,黔东南州凯里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正在辖区萧山路300米九寨路口处时,一辆银色轿车逆向驶来,民警立即将其拦截,发现这是一辆号牌为贵 H2***学的小型轿车(驾校教练车),驾驶员周某疑似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巡警联系交警大队派警协查。
半小时后
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赶到现场
立即对驾驶人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9mg/100ml
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查,驾驶人周某是凯里市某驾校的一名教练,持有准驾车型为A2的机动车驾驶证。因晚上车少便抱有侥幸心理选择逆行回家,在证据面前,周某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教练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因驾校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罚款5000元、一次性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同时还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也就意味着周某将丢掉驾校教练员的工作,知道这个结果后,周某悔恨不已。
处罚决定
现如今教练周某因酒后驾驶
已被行政拘留!
五年内不得开车
重新取得驾照后也不能驾驶营运车辆
这就是侥幸的代价!
没了自由,也丢了“饭碗”……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情形
或将被终生禁驾!
相关法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涉及饮酒后、醉酒或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开着教练车逆行
一瓶啤酒下肚
同样也是丢了工作,失了自由
所以说,开车上路
一定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营运车辆更应该做好这一点
这是对生命应有的敬畏和尊重
贵州交警“猎虎”行动天天有
网上那些段子
终究也只是段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