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萌的外形,鲜美的肉质,却同时拥有杀伤力极强的毒素,反差强烈却还是让人无法抗拒,它就是河豚 。
民间素来有“拼死吃河豚”的说法,我国法律也明令禁止私自烹饪和食用河豚,然而,却总有人怀着侥幸的心理在暗地里“搏命尝鲜”。
日前,上海崇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私自烹饪河豚过失致人重伤案,被告季某不仅让别人吃河豚吃成植物人,更是让自己“吃了”官司。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季某常年在渔船上工作,2019年12月23日,受高某的请求,季某将河豚在自家厨房加工烹饪后给高某某等人食用。
(现场画面)
季某:通过别人介绍的,在牛棚镇买的河豚,买了20斤,18条,付了200块。
虽然明知河豚有致命毒性,季某某却轻信自己烹饪的河豚食用后不会出事。
季某:当时大家都吃了河豚,并没有不好的感觉。到了6点40分,高某就表示,他的嘴唇麻了,手也麻了,我想应该不会有事,我一直吃的,其他吃的人也没事嘛。只可惜,季某的盲目自信,导致了非常严重的后果。
高某食用河豚鱼后约1小时,便出现四肢及面部麻木、神志模糊等症状,随即被送往附近医院就医。
在120转诊途中,高某突发心跳、呼吸停止,经一系列治疗措施后才脱离生命危险。
经鉴定,高某因河豚毒素中毒,损伤程度已达休克(中度)以上,构成重伤二级。如今的高某,只能躺在床上,变成了一个植物人,而对于高某家属来说,每天需要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好端端的家庭一夜之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法院经庭审后认为,被告季某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次的悲剧无论对季某还是高某,都是一个巨大的灾难,其源头就是拼死尝鲜的侥幸心理。
据专家介绍目前国家许可养殖的河豚只有两个品种——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
而养殖的河豚也需要有专门资质的企业才能加工,且要求极高。所以小编要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因为嘴馋去食用私自加工的河豚。
专家同时也指出,经过专业处理的河豚并非没有毒性,只是毒性控制在每公斤2.2毫克的范围内,过量食用依旧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所以对于河豚这样的美味,一定要谨慎再谨慎噢!千万别再以身试毒、以命相搏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