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王莉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人选;
推荐涂华彬、王晓维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建议李静仁不再担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职务;
建议高山不再担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省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王莉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人选;
推荐涂华彬、王晓维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建议李静仁不再担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职务;
建议高山不再担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