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文物局今天(30日)联合通报了依法严惩和防范文物犯罪,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的情况。
据最高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21年1月至2023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妨害文物管理犯罪案件1451件3192人,起诉1785件5020人,有力打击和震慑了文物犯罪。加大追捕追诉追缴力度,指导侦查机关围绕文物交易纵向深挖关联犯罪,上追盗掘、盗窃,下查倒卖、销赃、走私,深挖幕后老板,实现全链条打击、一体化防治。积极推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被告人认罪悔罪,主动上缴文物,减少国家文物流失。对于破坏文物行为造成公共利益损害的,及时启动刑事、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1402件,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同时,推动诉源治理,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堵塞文物管理漏洞。针对文物犯罪中出现的地下文物交易活跃等新问题,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加强对拍卖行、古玩交易市场、短视频平台和二手交易网络平台等行业、场所、平台的监管力度,推动有关部门出台提高古玩艺术品交易领域门槛的相关规定,逐步推进交易市场源头治理,着力清除相关领域乱象。
国家文物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完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长效工作机制等情况。针对当前文物犯罪呈现团伙化、职业化和智能化趋势,盗掘、盗窃等上游犯罪多发,下游倒卖、销赃行为隐蔽,且向网络发展蔓延等特点,在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国家文物局会同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联合印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5年)》,完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联合工作机制,成立了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组,印发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将打防文物犯罪纳入日常重点任务。今年9月,中央网信办、广电总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等5家单位新增成为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重新确定了各部门职责和重点工作清单,联动共建、联防联控的协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在严防严控文物犯罪方面,中央财政每年投入12亿元,深入推进文物平安工程,每年平均建设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防护工程近400项,为一大批被盗风险较高的古文化遗址、帝王陵寝、古墓葬、石窟寺石刻等安装配备了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电子巡查等安全防范系统和设施设备,文物安全防范和预警能力不断增强;文物部门持续开展安全检查整治行动,近三年来排查整治各类文物安全隐患和问题24万余项,挂牌督办整改突出风险隐患,着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为加强以案释法,两部门还联合发布了第一批依法惩治文物犯罪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