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
李勰等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
遵府任〔2021〕10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遵义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勰同志不再担任贵州湄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陈钊同志不再担任贵州习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吴起同志不再担任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王飞同志不再担任贵州余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8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
李勰等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
遵府任〔2021〕10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遵义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勰同志不再担任贵州湄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陈钊同志不再担任贵州习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吴起同志不再担任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王飞同志不再担任贵州余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