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用好改革这一法宝。中央对农村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省委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为我省深化农村改革谋定了方向步骤。
在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三农”工作的重心也发生了历史性转移。但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进一步理顺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无论是“三变”改革还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聚焦的都是提高土地的配置效率,推动构建农业经营新机制和探索完善土地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使农民更多地共享产业发展的收益。在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
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重点在于进一步理顺农业增产和提质的关系。随着我省农村产业革命的深入推进,许多农产品规模提升,增产明显。但种得出,还得卖得掉、效益好。再走过去高投入高成本的老路显然难以为继,必须通过对农业生产相关领域各方面开展专项改革,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为构建农业经营新机制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促进农业产业向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农产品向精品化、绿色化发展,围绕提高附加值促进农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
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并不是简单强调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美丽乡村,更要注重以振兴乡村为抓手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意见提出要“拓展乡村振兴创新集成改革试点”,强调的正是要注重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推动各项制度相互衔接、形成合力,争取更多社会资源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统筹谋划、把稳方向、全力攻坚,我们一定能通过深化改革为农业农村发展增添活力,探索形成西部地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贵州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