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遵义、贵州毕节、四川泸州、云南昭通三省四地签署《关于建设赤水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四地法院将改变过去各自为政的办案格局,共同筑牢长江上游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重要支流,流经云南昭通、贵州毕节、贵州遵义、四川泸州四市,全长436.5公里,是长江上游国家级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生态良好,景色宜人。
然而,近年来,跨行政区域环境污染案件多发,职责关系、事权划分很难明确,协调和处理的难度非常大,也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新难题,严重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2019年,贵州仁怀市人民法院与四川古蔺县人民法院尝试探索跨省司法协作机制,搭建信息资源互通平台。
今年三月,仁怀市合马镇群众向当地职能部门反映:四川和贵州交界处的天生桥水库出现污染。仁怀市人民法院和古蔺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进行了对接。
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曾方
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曾方说:“我们两地法院召开了联席会,然后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查看,发现确实有些污染,回去之后我们就给古蔺县政府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做沟通做协调,就水库的环境污染治理给他们提了一些意见建议,也讲明了利害关系,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后来在一个月时间内他们对天生桥水库周边的环境污染问题也进行了彻底整治。”
仁怀市人民法院茅台特殊环境保护法庭副庭长伍成烨
仁怀市人民法院茅台特殊环境保护法庭副庭长伍成烨告诉记者:“赤水河是长江上游南岸支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运行是一个有机整体,开展流域司法协作有助于共同应对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共同问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在两地法院的“牵线搭桥”下,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天生桥水库环境污染问题就得到了有效解决。
根据此次三省四地签署的《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此后赤水河流域将努力实现从单一分散合作向系统整体协作转变,从依靠地缘联系合作向依靠制度协作转变,从临时随机合作向常态规范协作转变,探索建立统一的“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这种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可有效打破过去流域内区域壁垒、各自为政的办案模式,形成流域内审执一体化司法大保护格局。
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鲁军表示:“赤水河流域流经了三个省,单靠一个省或者一个法院来进行保护,是远远不够的。通过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合力,把裁判理念进行统一,真正实现了同饮一江水,共护赤水河。”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卢飏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卢飏表示:“我们要加强和其他三家中院的工作沟通和协调,围绕机制意见规定的20个协作事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把机制意见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