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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从天而降,砸伤祖孙三代!贵州一店主赔偿100万元

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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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孙3人在街上行走,突然一家药房的门店招牌从天而降,将祖孙3人砸伤,并导致其中2人不同程度伤残。事后,药房店主注销登记逃避责任。事发1年7个月后,经法院调解,店主承担总计100万元的赔偿。

网络配图,与本文内容无关

去年4月6日下午,遵义市绥阳市民王女士与其儿子何某、孙子何某俊一起上街购物,17时50分,当3人途径绥阳县城怀仁大药房一分店时,该药房门店招牌突然脱落,正好走至此处的祖孙3人,被招牌砸伤。

事发后,现场群众及巡逻民警及时伸手,将3人救出送往医院。王女士与儿子由于伤情严重,进行了长达了1年左右的治疗方出院。

后经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女士构成一处三级伤残、一处九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均超过300天,还需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等。

王女士的儿子何某,构成一处八级伤残、一处九级伤残、三处十级伤残,误工期365日至720日、护理期、营养期各341日。王女士的小孙子在大人保护下伤势相对较轻,已恢复。

让人心寒的是,案件发生后,该药房负责人何某平为逃避法律责任,竟然将药房进行工商注销登记,并于当年10月17日以原址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注册登记绥阳县怀诚大药房有限公司、绥阳县怀诚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成功将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

今年7月20日,何某平将公司股份转让给他人,同时将法定代表人更换为唐某述。因何某平一直逃避赔偿,今年8月,王女士祖孙3人,将该药房及其相关人员起诉到绥阳县法院。

11月9日,法院在受理该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法官释法,被告何某平及其妻子,最终答应赔偿。

记者从绥阳县法院民庭了解到,日前,在法官调解下,何某平夫妇自愿连带赔偿原告王女士祖孙3人医疗费、残疾赔偿及误工费、护理费等总计100万元。

编辑

彭瑾

编审

李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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