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开庭审理13名男子在2019年6月10日凌晨意图冲击特区立法会,堵塞周边道路以及袭击警察案件。13名男子被控非法集结及阻差办公,即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13人中有5人早前已认罪,余下8名被告中的3人,在今天开审前承认非法集结罪。
法庭上,法官对已认罪8名被告做出判决,13日认罪的三人,分别判处监禁16至20个星期,同案早前已认罪的5名被告,分别被判入狱4个月和160小时社会服务令。另外5名否认控罪的被告,延至明天(14日)审理,届时将传召证人作供。
事件发生在2019年6月9日,有示威者发起“反修例”游行,10日凌晨激进分子意图冲击特区立法会,并堵塞周边道路,袭击警察。激进分子叠高铁栅栏推向警方防线,向警员投掷雨伞、水瓶、铁枝等硬物,甚至有人企图抢夺警员佩枪。事件导致8名警员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