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下旬,花某在海安市人民医院进行了核酸检测。1月24日,花某在自己手机上获得自己的核酸检测电子报告后,心血来潮,将电子检测报告上的检测结果“阴”改成了“阳”,将检测报告上的“未”字删除,并发给了朋友。
朋友信以为真,又将电子报告转发给了他的朋友曲某。曲某得知后非常震惊,直接上报给了当地的有关部门,由此引发通州区防疫指挥中心采取了一系列的防疫措施,包括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了隔离,以及消毒等,造成了一定的社会不良影响。
情况通报至海安市疾控中心后,经核查人民医院留存的检测报告发现,花某所发图片与库存图片不一致,系伪造。
2月9日,记者从海安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擅自修改核酸检测报告跟朋友开玩笑的男子花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两日的处罚。
警方也提醒广大居民群众,疫情面前无小事,希望大家能够不造谣、不信谣,积极在家做好相应的防疫措施,不要违背国家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