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获悉,今年1-8月,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145亿元,较上半年新增29亿元,为各类经营主体纾困解难。
此外,为支持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今年九月贵州发布新规,按照国家授权可上浮幅度的最高标准,“顶格”扣减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相关税费。
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个体经营人员,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相关政策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