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购平台商家发视频爆料称,湖北武汉一女子购买1800元的商品,进行“仅退款”操作后将快递取走了。
1月6日,淘宝商家关先生称,这位女子当时用一个账号聊天,用另一个账号下单,然后要求分开发快递,当时没多想就按照对方的要求去做,结果送达后女子仅拒收了1件,取走了另外的3件,却申请全额仅退款。此后关先生和驿站联系得知,这人还叫了货拉拉拖货。
视频来源:长沙政法频道
“仅退款”,意味着消费者在平台上买到“严重劣质、货不对板”商品,或者遭遇卖家在未经买家允许的情况下,延迟发货、强制发货等情形,平台通过多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后,会支持消费者快速退货退款或仅退款不退货。
“仅退款”原本是提升消费者的网购体验,但事件中的女子却利用“仅退款”规则,进行恶意操作,损害商家的利益。那么女子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商家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今天的动静说法,我们邀请到王民彪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律师提醒:情节较重的,则涉嫌诈骗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女子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王民彪:这个事件可以简化为,女子没有花钱拿到货,首先肯定是违法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需看具体情况。
民事责任:
一方付款一方交货是合同义务,一方退款一方退货也是合同义务,女子可能承担返还财产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四)返还财产;(八)赔偿损失;”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刑事责任: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行为人不是按照平台规则买到“严重劣质、货不对板”的商品,若行为人的目的就是利用“仅退款”规则,想侵占货物,可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根据司法解释诈骗金起刑点是3000元,达到起刑数额则满足诈骗罪构成。
消费者利用“仅退款”功能侵犯商家权益,商家如何维权?
王民彪:如买家仅要求退款,但将货物取走,数额较小的,属于民事纠纷,商家可要求返还。但是若数额较大,且商家多次要求返还后仍拒不归还的,则涉嫌侵占,可依法报警。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可以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且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况较为严重,即认定为情节较重,则可受到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且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如前所述,诈骗金起刑点是3000元),则涉嫌诈骗罪,由警方根据性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说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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