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动静记者从全省检察长座谈会暨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有效发挥“六项职能”、“聚焦”六个服务保障,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优良环境保障。
这六项职能包括刑事检察职能、民事检察职能、行政检察职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执行检察职能和法律服务职能。
数据显示,今年1到6月份,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涉脱贫攻坚案件1179件1565人,提起全省检察机关起公诉1085件1490人,不批准逮捕涉脱贫攻坚案件325件539人,不起诉涉脱贫攻坚案件413件486人;共受理涉脱贫攻坚民事案件68件94人,提请抗诉10件10人;对涉脱贫攻坚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提出检察建议47件;共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83份,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联系,督促责任主体依法修复受损生态,共促成贫困地区开展“补植复绿”“矿山修复”9988.2亩,“增殖放流”445万尾。
今年1到6月份,检察机关对111件111人涉嫌犯罪贫困人员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63件63人;共向各级党委报告专项工作176次,向人大报告专项工作129次。
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以六个“聚焦”为抓手,汇聚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
各级检察机关聚焦“一把手”,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专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走访帮扶点一共1938次;聚焦“关键少数”,各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示范作用,共办理涉贫案件862件;聚焦驻村工作队,全省检察机关136名干警担任第一书记,656名干警驻村帮扶。聚焦扶贫点党支部,与帮扶点党组织共过组织生活会430次,为联系点党组织上党课431次,帮助帮扶点村支两委建立完善村规民约268个。聚焦社会力量,律师参与化解涉贫困群众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2件,与工商联召开脱贫攻坚联席会议49次,召开“两长”座谈会21次,为帮扶点协调联系各类社会扶贫物资资金356万元。聚焦非贫困、已脱贫地区检察力量,共协调及投入资金2140万元,帮助发展脱贫和“乡村振兴战略”项目6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