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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抹黑!中国红牛紧急回应!!!

食品观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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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表示,收到一份最新的判决书:中国红牛被禁止生产销售!

中国红牛被禁止销售?

判决书截图

判决书显示,2022年10月31日,吉林高院就泰国天丝针对中国红牛旗下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三家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连带赔偿原告泰国天丝3000万元。

泰国天丝方面确认了上述信息,并同时表示,除了司法上的侵权认定,目前市场上包括京东、天猫、中石油、中石化、沃尔玛等在内的主流渠道都已经全面下架了侵权商品"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即华彬集团生产的红牛产品。

中国红牛回应:造谣抹黑

对此,中国红牛回应称:这是网络水军大规模造谣引流,抹黑中国红牛!

据中国红牛监测,仅某平台4月22日21时-4月23日2时5个小时增加8000多条毫无逻辑的评论,阅读量增加600万,明显在利用"网络水军"大规模造势意图带偏舆论。中国红牛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虚假信息和不实言论,企图混淆视听、误导大众,已经严重构成对中国红牛的名誉侵犯,对于造谣引流、恶意抹黑等违法行为,中国红牛将坚决依法追究其责任。

关于近日媒体报道泰国天丝收到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吉民初34号判决书,中国红牛表示,吉林高院出具的时间是2022年10月份,并没有将《50年协议书》纳入审理范围,和此前浙江高院、天河法院的一审判决等多起判决是泰国天丝多年滥诉的结果,而且并非生效判决,并不会产生禁止生产和销售的法律效果。相关当事人将依法上诉,维护自己的权益。而热炒一审判决,故意引发公众误读,影响司法正常审理,不仅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也已经涉嫌不正当竞争。

中国红牛之争相持7年,双方争议在于合资公司存续是20年还是50年。中国红牛表示,依据1995年11月10日签署的《协议书》(《50年协议书》)、享有在中国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产品的权利。广东深圳前海法院于2022年12月19日作出的《50年协议书》第一条有效的一审判决。而这份协议泰国天丝方面多次公开甚至在法庭否认签署过,明显在撒谎,违背诚信原则。

中国红牛认为,《50年协议书》被法院采信,泰国天丝发起"商标诉讼战"的基础不复存在,那么泰国天丝此前针对中国红牛的经销商、生产商、供应商等发起的一系列侵权诉讼也将面临颠覆性后续。

中国红牛纠纷错综复杂,涉及市场主体多、利益大,附着产业链涉及上百万人的饭碗。相关操纵舆论者利用未生效判决散布虚假消息破坏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严重后果,已涉嫌犯罪。中国红牛要求各类网络平台及恶意发布虚假信息的网络用户立即删除相关文章和信息内容,并立即停止侵害中国红牛合法权益。

编辑

谢宗怡

责编

张涵

编审

李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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